
上月暫估計提的費用次月來發(fā)票怎么寫會計分錄?
答:首先,關于發(fā)票到了后,先把上月的暫估材料按原憑證金額用紅紅字沖回,然后再按發(fā)票上正確的數(shù)量金額收料入庫就可以了。
因此,上月暫估計提的費用次月來發(fā)票,則這樣處理:
1、紅字更正上月憑證
借:銷售費用/運費
貸:預提費用
2、根據(jù)來發(fā)票作會計憑證
借:銷售費用/運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提費用
至于以下這種做法,小編表示不贊同:
上月支付一筆費用,沒收到發(fā)票,應該是:
借:其他付收款
貸:銀行存款
本月收到增值稅發(fā)票后,完成驗票,才可以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管理費用---維修費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應付款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上月暫估計提的費用次月來發(fā)票怎么寫會計分錄?】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wǎng)”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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