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科轉發(fā)省局關于《個人房屋交易申報納稅系統》增加打印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的通知
邢臺市稅務局 2021-8-4
國家稅務總局各縣(市、區(qū))稅務局:
現將省局《關于<個人房屋交易申報納稅系統>增加打印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單位通知不動產交易稅務窗口工作人員,并開展操作培訓,嚴格落實總局《公告》要求,如遇問題及時向市局反饋。
關于《個人房屋交易申報納稅系統》增加打印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含定州、辛集市)、河北雄安新區(qū)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管理部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21號公告)要求,個人房屋交易申報納稅系統最新版本(系統地址http://139.12.91.194/GrfwjyWebAdminYcsNew)已完成升級,增加了打印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功能。在辦理增量房、存量房交易業(yè)務過程中,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如有需要使用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業(yè)務的,在業(yè)務辦理過程中“買方房屋套次確認”頁面對《告知承諾書》進行打印。打印完成后,購房人自行勾選住房情況并簽字確認。
財產和行為稅處
2021年8月4日
附件: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