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海關為執(zhí)行關稅政策和對外貿易政策的需要,根據統(tǒng)一的價格準則(或估價標準),為征收關稅而確定某一進出口物品完稅價格的程序。由此而確定的價格稱為完稅價格。正確地審定進出口物品的完稅價格是征收關稅,特別是征收從價稅。選擇稅或復合稅等的重要前提,是征稅工作中的一個重要步驟和實施一國關稅政策不可缺少的手段。海關估價的最基本原則是公平、統(tǒng)一、中性的原則和符合國際貿易實際和國際貿易發(fā)展的需要的原則。當今世界最有影響的兩大海關估價制度分別是布魯塞爾估價制度和新估價
法規(gu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