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年度匯算?
所謂年度匯算,就是在新的綜合稅制下,平時取得工資等綜合所得收入時,先由支付方依稅法規(guī)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需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匯算清繳是新稅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居民個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2020年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時,僅需要匯總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
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另外,全年一次性獎金、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yǎng)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等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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